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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商案例

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,能否得到拆迁补偿

  • 发布时间:11.09.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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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居民去农村购买宅基地上的房屋,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房屋卖合同的效力。对此,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,即除试点地区外,合同一律无效。国家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及宅基地,是始终严禁的,也禁止变相以租代售、合作建房等。

   现实中,虽政策、法律始终禁止此类行为,但仍有大量的城镇居民购买农村住房的情况存在。对于这部分现实情况,常有诉至法院的案例起诉的原因各不相同,但主要因素还是因为房屋价值发生变化,基于经济利益考虑占了主要原因。

对于房屋价值最容易产生影响的,就是遇到拆迁。那么对于拆迁补偿款归谁所有,如果双方对此有约定,即拆迁补偿款归买方所有,那么,该约定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协议时,已经预见到房屋被征收、征用的可能,也是双方对于拆迁安置中所涉及经济利益作出的自由处分。虽然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是无效的,但是涉及拆迁补偿收益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,此部分也不违反法律规定,并非无效。最高人民法院曾以判例形式对此类案件作出过指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