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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商案例

两高一部联合出手,为百姓维权“撑腰”!

  • 发布时间:08.07.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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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6月10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(法发〔2025〕8号),并于7月1日起施行。这一《意见》的发布,对于老百姓来说,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。

一、维护司法权威,增强百姓对法律的信任

在现实生活中,一些人对法院的判决、裁定置若罔闻,拒不执行,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。《意见》的出台,明确了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中的职责分工,形成了打击此类犯罪的合力,让法律的尊严得以彰显。这对于增强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,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,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。

二、保障当事人权益,为百姓维权提供有力武器

对于胜诉的当事人而言,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。《意见》实施后,一旦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,公权力机关将依法介入,通过刑事手段督促其履行义务。比如,公安机关会及时对犯罪嫌疑人通过隐藏、转移等手段处理的涉案财产依法采取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措施,防止其转移财产逃避执行;人民法院在受理自诉案件后,也会同步冻结涉案账户、不动产及其他财产。此外,通过追赃挽损等方式,尽可能弥补当事人的损失,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再是一纸空文。

三、规范司法程序,提高司法效率,让百姓维权更顺畅

《意见》对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的移送、受理、审查、起诉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详细规定,使办理此类案件的程序更加规范化、标准化。这不仅减少了司法实践中的不确定性和争议,还提高了司法效率,让老百姓在维权过程中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案件的进展,避免因程序不明确而导致的拖延和困扰。

四、促进社会诚信建设,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

在社会生活中,诚信是基石。然而,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的行为,无疑是诚信缺失的典型表现。《意见》的实施,严厉打击了这种行为,能够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威慑效应,引导人们树立诚实守信、尊重法律的观念。这对于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,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,具有深远的意义。当人们看到法律对失信行为的严厉打击时,就会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,履行自己的义务,从而减少社会矛盾,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。

五、为百姓提供多元化的维权途径

《意见》还明确了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。如果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,侵犯了其人身、财产权利,且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而公安机关不予接受控告材料、在接受控告材料后三十日内不予书面答复、决定不予立案,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,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。这一规定,为百姓提供了多元化的维权途径,当公权力机关无法及时介入时,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增加了维权的灵活性和主动性。

《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的发布,是“两高一部”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犯罪行为的重要举措。这一《意见》的实施,将有力地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,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,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