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介绍
(真实事件改编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)
小美与小帅系亲属关系,小帅的工作是小美介绍而成,小帅买房缺钱时小美曾借给小帅购房款。
2017年小美想在北京买房却暂无购房指标,因此借用小帅的名义,小美出资300万元购买一套房产及出资20万元购买一个车位。2021年,小美将房产以600万元出售,房款汇入小帅账户。但小帅仅给小美汇320万元 ,小帅认为小美借用其名买房,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,买房收益280万元应当归自己所有,不属于小美。小美多次向小帅索要无果,遂聘请律师将小帅诉至法院。
小美起诉能否获得法院支持?
小美听取了律师的建议,委托律师前往法院立了两个案件:
第一个案件是请求小帅归还280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;
第二个案件是请求小帅协助办理车位产权转移变更手续。
最终法院认定:小美与小帅之间形成借名购房关系,支持了小美的全部诉讼请求,两个案件均胜诉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。债权是因合同、侵权行为、无因管理、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,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,受法律保护。
依法成立的合同,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温馨提示
一、“借名买房”时,建议签订书面的《借名合同》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,避免财产损失;
二、在起诉时,“借名买房”是合同法律关系,案由应是合同纠纷而不是所有权确权纠纷;
三、在没有书面借名合同的情况下,借名买房需要合理的借名原因;
四、购房手续、出资证明、实际控制房产证据对胜诉具有重要意义。
我所公司法团队在金融诉讼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,团队律师通过过硬的专业能力帮助众多公司解决各种法律问题,并在诉讼中均取得了优异的实战成绩。